9月21日晚,重庆理工大学发布一则情况通报。近日,网传“廖某被该校原教师李某性侵后报警未立案”引发社会关注。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安、检察部门了解情况,并组织了核查。

李某于2019年3月受聘为重庆理工大学车辆工程学院教师,2025年7月4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并于当月办结解聘手续。目前,他已不是该校教师,也未在学校任教。李某与廖某发生私人纠纷,廖某报警称被李某性侵。万盛经开区公安分局经调查核实,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于2025年7月1日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廖某向綦江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后,该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对其立案监督的申请不予支持。

重庆一公益组织副会长小雨反映,她在一次活动中结识了李某,李某是重庆市清研理工电子科技公司总经理、重庆理工大学硕导。据小雨所述,去年5月20日,李某邀她商谈公益活动项目,当年6月6日,她在李某所在酒店房间沟通时遭到性侵。2025年6月23日,她以李某强奸为由报案,警方认为二人在发生性关系前,关系超越普通朋友,未立案。
小雨提供了一份2025年7月7日李某的手写道歉信,上面写着:与小雨交流中误解了她的意愿,在没有争取小雨同意的情况下,主动发生了性行为,为此表示道歉。
2026年1月28日,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显示,结合现有证据,两人言词证据间存在无法核实的矛盾疑点,且无客观证据,无法证明强奸,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对立案监督申请不予支持。
李某曾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小雨,要求小雨删除平台发布的视频、公开道歉、赔偿5万元。2026年6月法院驳回李某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