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媒体报道了浙江新昌县“如是书院”的相关问题。当日,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线索核查、调查取证、溯源摸排等工作,并发布了通报。
赖某明(化名如平),1968年3月出生,户籍地为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羽林街道。2002年,他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调查发现,“如是书院”未依法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其经营场所由赖某明于2016年向新昌县七盘合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转租,面积共306.1亩。该书院的业务主要依托赖某明及其亲属关联的6家公司开展,这些公司的核准经营范围包括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策划、招生辅助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和教育咨询服务等。
根据查明的事实,“如是书院”系无资质违法经营,以国学、礼仪为名,通过长期班、短期班、讲座等形式分期分批开展封闭式培训。目前,该书院已被依法关停,在训学员已全部返回。经调查取证,“如是书院”在经营活动中存在殴打、体罚、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赖某明、程某、谢某宇等三人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于8月7日被新昌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还发现了其他违法犯罪线索,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如是书院”一案暴露出新昌县相关部门存在监管缺位等问题。当地表示将汲取教训,全面整改整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新昌县将加快推进案件侦办,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