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诱骗少女至荒野强奸均称是从犯 正义终将到来。在广东茂名,四名青年诱骗一名未成年女孩至荒山斜坡实施侵害。14年间,这四人陆续归案,但他们都默契翻供,声称只是按住手脚并未施暴。被害人描述的“一人长发、一人脸有痣”成为破局的关键。检察院通过交叉比对戳穿了他们的攻守同盟,最终两名主犯分别获刑10年3个月和11年,两名从犯则被判5年和6年6个月。
2011年7月7日深夜,在茂名电白某镇,15岁的红红被四个熟识的年轻男子以聊天为由骗到一处偏僻山头的斜坡处。四周无灯无路,红红刚察觉不对,两名男子已按住她的手腕和脚踝,另外两人先后强行与她发生关系。事后,红红跑回家报案,称两个按住她,两个对她施暴,长头发的先,脸上有黑痣的第二个。
警方连夜到场提取痕迹,但由于野外条件差,DNA检材未出有效分型。很快杨伟被抓,初次讯问时他承认自己是脸上有胎痣的那个,和留长发的杨西先后施暴,杨龙、杨云负责按手脚。然而,案件移送到审查起诉阶段后,杨伟突然翻供,声称侦查阶段受到刑讯,只肯承认在现场帮忙。因缺乏其他证据,法院于2012年3月判杨伟为共犯、从犯,判处5年6个月有期徒刑。他在服刑期间两次减刑共1年4个月,2015年9月实际坐了4年2个月出狱。
2024年4月,杨龙主动投案,只承认按住了手,不指认谁施暴。同年9月,杨西投案,承认按手脚、摸过身子,但否认QJ。电白区检察院承办人余秋红发现被害人说两人施暴,而到案三人全说自己只是协助,必有两人在撒谎。四人熟识且事前有预谋,归案后集体回避细节,显然是串供。
检察院将2011年杨伟案、2024年杨龙案和杨西案三卷并审。2025年1月,最后一名在逃的杨云被抓,他也只承认抓脚踝。四人全员只承认自己是从犯,攻守同盟钉死。余秋红通过查看守所入所体检记录和伪证处理文书,打掉了杨伟翻供的基础。真正撕开口子的是那两条外貌特征,余秋红提审杨西时问起当年谁头发最长,杨伟脸上的痣是不是从小就有。杨西放松下脱口而出:四个人里就他留长发;伟仔那胎痣村里谁不知道。被害人的证词和嫌疑人的特征完全吻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