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高温被司机中途赶下车 消费者{投诉}遭滴滴客服二次“甩客”【两砚网】

36℃高温被司机中途赶下车 消费者{投诉}遭滴滴客服二次“甩客”

   2026-08-07 15:00:18 东北新闻网两砚网11
核心提示:近日,沈阳市民周女士向东北新闻网消费频道反映,8月1日下午,她通过滴滴旗下花小猪平台打车前往东陵殡仪馆,在距离目的地还有两公里多的地方被司机强制要求下车。周女士主动提出加钱,只求司机将她送至目的地,却遭到断然拒绝,司机甚至以“调头开走”相威...

近日,沈阳市民周女士向东北新闻网消费频道反映,8月1日下午,她通过滴滴旗下花小猪平台打车前往东陵殡仪馆,在距离目的地还有两公里多的地方被司机强制要求下车。周女士主动提出加钱,只求司机将她送至目的地,却遭到断然拒绝,司机甚至以“调头开走”相威胁。当日沈阳室外气温高达36摄氏度,周女士在烈日下步行整整半小时才抵达殡仪馆。更令她寒心的是,事后她通过滴滴客服反复投诉,至今未收到任何实质回复,再次遭遇客服“甩客”。

近年来,网约车已成为消费者日常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滴滴旗下花小猪以低价策略迅速下沉市场,短期内抢占了大量出行份额。然而,规模狂奔之下,司机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日益凸显,绕路、拒载、费用争议等纠纷层出不穷。平台、司机与乘客之间,权责如何划分,关系如何界定,已成为广大出行用户最现实的关切。

司机“甩客”不仅违约,也是违法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陈一鹏律师指出,本事件中司机中途甩客,同时违反客运合同约定与网约车行业管理规定,兼具民事违约、行政违法双重责任。

从合同层面看,网约车平台属于法定承运人,乘客下单即成立客运合同,承运人负有安全、完整送达目的地的强制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中途甩客。本事件中,司机无任何法定免责事由,乘客无逃费、扰乱运营、违法等行为,强制中途赶人属于根本违约。司机及平台应当全额退还车费,甚至视情况赔偿周女士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从行政监管层面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禁止网约车途中甩客。依据该办法第三十六条,途中甩客的驾驶员,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违法记录记入驾驶员信用档案;多次甩客、情节恶劣的可撤销网约车从业资格证。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两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两砚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www.shop.liangyankj.com/news/282655.html

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两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处理与建议:wfmy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