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看手机离座遭开除获赔11万多 因“摸鱼”争议解雇被判违法。在上班族中有个流行语叫“摸鱼”,指的是在工作时间里偷偷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比如玩手机、逛网站、闲聊等。对一些上班族来说,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偶尔“摸鱼”放松一下是常事。但在江苏南京工作的林某却因这些行为被公司开除,并因此将公司告上法庭。
林某于2020年8月入职一家科技服务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2025年1月,她结束外派项目回到南京分公司坐班。林某表示,公司未分配具体工作任务给她,仅要求她完成竞品调研并每日提交工作报告。2025年2月,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林某“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严重违反职业道德”。

公司代理人称,从2025年1月17日起,发现林某多次迟到早退,在岗期间擅自离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行为。根据员工手册,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三次以上且不改正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林某反驳称,她的工作性质需要实时调研和研究,写报告,因此日常使用手机并不算“摸鱼”。她每天都有提交工作日报,记录了所看竞品报告的总结。她曾向公司询问解雇的具体事由,但未得到回复。劳动纠纷经仲裁无果后,林某诉至法院,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2025年12月,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林某的行为与工作无关,属违法解除,判令公司支付林某工资、赔偿金等共计111976.67元。被告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坚持认为开除林某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