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改判死缓被害人父亲遗憾去世 家属持续申诉求正义。云南宣威市乐丰乡1999年发生了一起“山村小卖部抢劫杀人案”,受害者家属徐皎月近期收到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书面告知,该案刑事申诉已于今年1月受理,目前案件正处于办理程序中。

27年前,代贤峰与两人预谋抢劫,他翻窗入店持刀疯狂追刺19岁女孩徐文素三十余刀,致其惨死。一审被曲靖中院判处死刑,但云南高院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受害人家属及代理律师称,一审、二审诉讼程序全程未通知被害人家属参与庭审,也未告知享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权利,导致家属误以为凶手早已伏法,直至2010年才知晓改判结果,认为程序违法且量刑畸轻。此后,家属持续申诉,但2012年云南高院驳回申诉,2016年云南省检察院明确不予抗诉。主犯代贤峰于2014年出狱,两名同案犯于2012年落网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新德村位于群山之间,村民徐兴能和孔聪芝夫妇有五个子女,母亲孔聪芝在乐丰乡新德完小旁经营一家小卖部。1994年,孔聪芝因病去世,小卖部交由二女儿徐皎月和三女儿徐文素打理。1999年10月25日凌晨,代贤峰与浦绍丙、肖本义预谋抢劫徐文素家的小卖部。代贤峰敲开窗户提出赊购香烟被拒后,用水果刀刺向徐文素颈部,并翻窗入店继续追杀,最终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代贤峰抢走数条香烟后逃离现场。几天后,代贤峰的哥哥代利峰举报了弟弟的下落,警方随后将其抓获。

2000年7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代贤峰构成抢劫罪,判处死刑。代贤峰不服上诉,同年9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受害人家属在2010年得知改判结果后,感到震惊和悲愤,随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核心诉求包括自首认定错误、程序严重违法以及量刑畸轻。申诉期间,潜逃多年的两名共犯相继落网并被判处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