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医生漏诊获刑。2024年2月,江西抚州儿科医生韩杰在夜班接诊一名2岁呕吐患儿时,未进行腹股沟区体格检查。患儿后来因嵌顿性腹股沟斜疝诱发肠梗阻和感染性休克死亡。经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赔偿家属146万余元。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定韩杰构成医疗事故罪,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韩杰公开表示认可诊疗疏漏,但不承认严重不负责任。

医疗领域律师卢意光指出,“严重不负责任”是医疗事故罪与普通医疗过失的关键区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对此有专门解释,包括擅离职守、严重违反查对制度、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违反明确规定的诊疗规范或常规等情况。他强调,医疗事故罪的认定一般需经过鉴定程序,由资深专家对医患双方争议作出判断,医疗鉴定是判断责任的关键。
张强医生认为,韩杰在值班期间被要求承担刑事责任“责任过大”,相当于“承担无限责任”。他指出,需要界定清楚医院是否有问题、接班医生是否有问题以及转院后省儿童医院急诊及后续处理是否有问题。他呼吁公布更多关键信息。




